大运河申遗进入最后阶段 回首大运河申遗路

日期:2012-12-21  访问量:8419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的脚步匆匆而过,2012年转瞬即去。2013年1月,大运河申遗文本将递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运河申遗将进入最后的申报阶段。岁末年终之际,,对大运河申遗之路进行回顾、总结、展望。

  在仔细梳理了大运河申遗征程中的大事记的基础上,本文从学术视野的角度,分别从历史溯源、价值分析、理念革新、立法思考、文化解读、保护构想等诸多方面总结了人们对运河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认为:历史溯源再现运河脉络;价值分析确立运河地位;理念革新焕发运河生机;立法思考确保运河长流;文化解读丰富运河内涵;保护构想关涉运河走向。本文还提出了申遗背景下的大运河现存问题,并对大运河申遗的未来进行了展望。本文认为,大运河申遗存在的问题有:“活态遗产”的申遗标准需要深刻理解;真实性与完整性的还原任重道远;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有待突破;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形势严峻;管理协调机制亟待健全。深入思考这些问题,着力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会有力推动和加快大运河申遗工作,而且必将提升我们的认识境界,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大运河走过6年申遗路,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申遗是过程,保护才是目的”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在中国政府和民众的理性爱护和热情参与下,我们坚信:大运河申遗的目标一定会实现!大运河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历史的彩笔,曾经在中国的版图上勾出浓重的一划,这一划长1794公里,绿波荡漾,名叫京杭大运河。她的诞生,直接成就了中国唐、宋、元、明四朝鼎盛繁荣的局面,见证了人间的沧桑巨变。直到今天,大运河那无与伦比的南北贯通作用依旧滋润着沿途的大小城市。

  开掘于春秋、完成于隋代、畅通于唐宋、取直于元代、繁荣于明清的京杭大运河,在贯穿整个中华文明史的同时,更贯通了南北的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她犹如丝丝血脉,滋润着沿途的大小城市,成为闪烁的串串明珠和富庶的经济中心,并且构成了独特的自然风情、人文景观和民俗风韵,成了2000年来中华文明史中的重要内涵之一。

1.大运河踏上申遗之路(2006年—2008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过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决定将国际公认的、具有杰出和普遍价值的文化古迹与自然景观,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加以保护管理,传给子孙后代。1985年12月12日,我国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1987年,中国开始遗产申报工作,同年12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十一届全体会议上,首次将中国的故宫博物院、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泰山、长城、秦始皇陵(含兵马俑坑)、敦煌莫高窟6处文化与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

  京杭大运河与万里长城、埃及金字塔和印度佛加大佛塔并称为世界古代最宏伟的四大工程,但至今唯独京杭大运河是活着、流动着,并且仍在发挥价值的文化遗产。20多年前我国申报长城等第一批世界遗产时,专家们就提出了“大运河申遗”的建议。但当时一些观点认为“文物是固定的,运河是流动的”,而且一些河床已经干涸、部分河段污染较重、一些河道已经改变,因此大运河不适合申报世界遗产。大运河申遗的事情也就因此耽搁下来。

  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遗存运河和文化线路作为新的世界遗产种类列入其中后,再加上国外运河成功申遗的先例,著名学者郑孝燮、罗哲文、朱炳仁以《关于加快京杭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为题,联名致信18个运河城市的市长,呼吁加快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认为:“站在历史的高度来看,京杭大运河的价值和风貌千万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断流。”

  2006年3月, 5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交《应高度重视京杭大运河的保护和启动申遗工作》的提案,呼吁启动对京杭大运河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并在适当时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06年5月,全国政协组织委员和专家考察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活动的情况,对运河全线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杭州宣言》。《杭州宣言》呼吁:第一,唤起公众对大运河重要地位和多重价值的重新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的保护意识;第二,从国家战略高度,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制定法律法规,统筹保护与发展规划;第三,重视启动大运河申遗工作,以创新的思路,正确处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第四,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收集资料,摸清家底,开展调查研究和价值评估工作;第五,贯彻科学发展观,关注大运河的整体风貌,维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标志着中国对于京杭大运河申请加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梦想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6月,京杭大运河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月,北京通州举办了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

  12月,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重设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将原先榜上无名的京杭大运河列在首位。

  2007年4月,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做好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通知》。

  6月,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协调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旨在全面推动大运河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并确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大运河申遗工作协调机制,为大运河申遗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9月,扬州成功举办了首届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40多个中外运河名城的市长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会上,中国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在扬州大运河东关古渡正式揭牌,标志着大运河申遗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中国大运河沿线20余个城市的市长签署《世界运河城市可持续发展扬州宣言》,明确提出“尽一切可能,把科学合理地保护、利用运河,促进运河与城市和谐发展作为神圣使命和永恒目标”,这可以视为大运河申遗的庄严誓言。同时,国家文物局正式发文,确定扬州市作为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牵头城市。

  2008年3月,国家文物局在扬州召开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会议暨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研讨会”。会议建立大运河申遗城市联盟,达成“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扬州共识”。会议还根据有关专家的建议和论证,将通往河南洛阳的隋唐大运河整合进来,将“京杭大运河申遗”改称为“中国大运河申遗”,涉及城市扩大到33个。

  6月,全国政协组织委员和专家分三路追踪考察浙江、江苏和山东的大运河沿线,目的是加强和协调各城市申遗筹备各项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同时也希望通过调研扩大申遗城市的范围,保持运河线性文化遗产的整体性。

  9月,为有效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沿线30多个地级市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在1年内高质量地完成大运河遗产第一阶段保护规划编制任务,大运河遗产第一阶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在江苏扬州召开。此次会议既是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说明会,也是大运河保护与申遗下阶段工作的部署会。大运河沿线各地代表及相关专家出席会议,共享课题研究成果,共同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11月,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专家组成立。为指导大运河申遗工作科学推进,探索和开创符合大运河遗产特点的申遗路径,并为申遗文本编制、保护规划编制提供全面的学术支撑,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成立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学科构成包括文物、历史、遗产保护、水利、交通、规划等方面。针对大运河申遗工作中的专业和学术问题、大运河申遗文本编制、各地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专家组及时发挥咨询作用,联合申遗办将以学术会议或其他形式,组织举办与大运河申遗有关的科研活动和专家论证,积极有效地推动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

2.大运河申遗全面启动(2009年—2010年)

  2009年3月,大运河规划编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8省(直辖市)文物部门、5家规划编制单位、国家文物局相关司处、大运河联合申遗办的代表与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会议。8个省(市)文物部门负责人与承担分段规划编制的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北省古建保护研究所等5家规划编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省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4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商小组成员单位的省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或代表近40人出席会议,会商小组副组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主持了会议,会商小组组长、文化部部长蔡武作了重要讲话。会商小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测绘局、国家文物局、教科文全委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公室等13个部门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8个省、直辖市有关单位领导组成。会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会议通过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工作制度》、《大运河保护和申遗2009—2010年工作计划》等文件,大运河申遗正式进入启动和准备阶段。

  6月,国家文物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大运河遗产第一阶段保护规划预审专家咨询会。会议就第一阶段保护规划的规划框架、规划目标、遗产构成、价值评估、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规定、遗产点遴选、规划文本及图纸体例、规划分期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8月,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加强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大运河遗产点遴选工作全面启动。

  9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就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总体安排等作了详细说明。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年至2014年是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9年到2010年的启动阶段,第二阶段是从2011年到2012年的保护、整治阶段,第三阶段是从2013年到2014年的申报阶段。

  10月,由国家文物局、江苏省文物局、无锡市人民政府主办,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无锡市文化遗产局承办的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无锡峰会在无锡举行。会议以“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复兴的思考与实践”为核心内容,围绕运河传统文化和城市现代文明相辅相成、文化遗产继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同步的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2010年1月,“2010年中国运河年”活动启动,将以北京、天津、沧州、德州、泰安、聊城、济宁、枣庄、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嘉兴、杭州等京杭大运河沿线城市为主要合作伙伴,在2010年度共同举办各类艺术文化主题活动。这次活动提出的口号是:让运河城市更加美好!2010年中国运河年活动内容包括:文艺活动、学术活动、创意活动、评选活动、社会活动等。

  4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级会商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文化部召开。会商小组组长、文化部部长蔡武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委,运河沿线8个省(直辖市)政府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要求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加强法规建设,遴选申遗预备名单,加快推进保护、整治、落实经费保障,全力以赴做好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

  5月,大运河全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启动。大运河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工作组从北京出发,沿运河考察淮安、扬州、镇江、嘉兴、杭州等各地遗产点。根据大运河申遗进度,2010年内,中国将完成大运河全线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任务。

  7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会议在运河名城扬州召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负责人先后汇报了大运河总体规划编制、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遴选工作思路和工作进展情况。会上,大运河沿线代表城市介绍了大运河遗产点段保护、展示及周边环境整治典型案例。

  9月,2010中国·扬州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暨运河名城专家论坛举行。会上,国内外运河专家畅所欲言,围绕大运河的认定、核心价值、申遗技术路线、保护管理等问题各抒己见,共同探讨中国大运河申遗以及保护工作。

  11月,由国家文物局主持召开的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遴选专家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集体评审产生了列入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的推荐项目。

  3.大运河申遗的保护、整治阶段 (2011年—2012年)

  2011年3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各部门、各省市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计划,原则通过了《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管理总体规划》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并希望进一步做好《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及其立法重要性的研究与沟通。

  4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首批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对外公布,包括了8个省35个城市的132个遗产点和43段河道。以此次扬州会议为标志,开始于2009年的大运河申遗的启动与准备阶段基本结束,正式进入“提速”的第二阶段,并为第三阶段的最终申报打下扎实基础。

  9月,第五届中国·扬州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上,各国、各方专家再聚扬州,共话大运河发展大计。他们围绕大运河遗产的核心价值、各自所在城市申遗的成功秘诀,以及如何让这条历史河流焕发全新时代功能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2012年3月,为加快推进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四次会议在文化部召开。会商小组组长、文化部部长蔡武,会商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通报了各省市、各部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进展情况与2012年工作计划。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2012—2013年行动计划》和《中国大运河遗产监测和档案系统建设方案》报审稿,决定由会商小组印发。同时,请国家文物局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继续研究、完善《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稿,并将制定部门规章与出台地方法规、规章相结合,以适应大运河申遗和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3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扬州开幕。会议披露,2013年1月,国家文物局将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同时,大运河申遗城市联盟向大运河沿线35个城市发出《大运河遗产保护联合规定》倡议书,倡议共同遵守《规定》,用世界遗产理念保护管理大运河遗产,规范大运河遗产利用行为。

  全国政协调研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4月16日至24日,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陈福今、副主任卞晋平带领全国政协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调研组一行23人,考察了大运河山东段、江苏段和浙江段的保护和申遗工作,出席了分别在三省召开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座谈会。5月22日至6月1日,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范钦臣、周国富、刘德旺,率领由相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跟踪调研组,对天津、河北、河南、安徽四省市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进行考察。

  6月18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召开大运河首批申遗点段专家评审会,研究论证大运河申遗文本的核心内容,评审推荐大运河首批申遗点段。会议听取了大运河申遗文本编制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关于申遗文本核心内容和大运河申遗点段评估意见的汇报,充分肯定了申遗文本编制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对大运河所具有的突出普遍价值和适用的世界遗产价值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与会专家就如何理解和阐释大运河作为活态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完善申报策略和遴选标准等提出了具体建议,并根据大运河遗产价值阐释和各点段保护管理状况,形成了对大运河首批申遗点段的评估推荐意见。

  大运河遗产保护进入有法可依新阶段。文化部起草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8日,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2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4日文化部部长蔡武签发第54号文化部令给予公布,并定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主管大运河遗产的整体保护工作,并与国土、环保、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合作,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依法与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合作开展工作,并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这标志着大运河有了新的“护身符”,申遗工作进入依法保护阶段。

  9月26日,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暨世界运河大会隆重举行,来自23个国家、14条著名运河沿岸城市以及内河航道国际组织的代表和专家齐聚扬州,以“大运河,活态遗产”为主题,共同探索“大运河”这一活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创新思路和模式。9月27日,杭州大运河文化节捧出精彩文化大餐,与扬州互为呼应,共同携手营造出助推运河申遗的大气象。

  35个运河城市签署联合保护协定。2012年9月26日,在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暨世界运河大会上,来自大运河沿线的8省35个城市在扬州共同签署《大运河遗产联合保护协定》。该协定共18条,从签署之日起生效。按照大运河申遗时间表,2013年8月前所有大运河遗产点段完成准备工作,并接受国际专家的现场评估。力争在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大运河申遗宣传片正式投入拍摄。摄制组10月16日从北京出发,历时20天,先后对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7个省市的上百处遗产点段进行了拍摄,计划在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的拍摄任务。据悉,大运河申遗宣传片是申遗的重要资料,将与申遗文本一并递交联合国进行审核。

  时间的脚步即将迈进2013年,大运河申遗将进入最后的申报阶段。 2014年,中国大运河申遗项目将正式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

  (作者单位:无锡运河之光文化艺术研究院)

  (责任编辑:陆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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