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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

世界遗产保护伊斯坦布尔宣言

2016年7月11日上午,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第40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通过了《世界遗产保护伊斯坦布尔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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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

佛罗伦萨宪章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国际历史园林委员会于1981年5月21日在佛罗伦萨召开会议,决定起草一份将以该城市命名的历史园林保护宪章。本宪章即由该委员会起草,并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82年12月15日登记作为涉及有关具体领域的“威尼斯宪章”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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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于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的第十七届会议,注意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一方面因年久腐变所致,同时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对付的损害或破坏现象,考虑到任何文化或自然遗产的坏变或丢失都有使全世界遗产枯竭的有害影响,考虑到国家一级保护这类遗产的工作往往不很完善,原因在于这项工作需要大量投入,而列为保护对象的财产的所在国却不具备充足的经济、科学和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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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3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旨在保护以传统、口头表述、节庆礼仪、手工技能、音乐、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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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威尼斯宪章

《威尼斯宪章》是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全称《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1964年5月31日,从事历史文物建筑工作的建筑师和技术员国际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威尼斯通过的决议。宪章肯定了历史文物建筑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将其视为人类的共同遗产和历史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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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

奈良真实性文件

《奈良真实性文件》是孕育于1964年《威尼斯宪章》之精神,建立于其上,并加以延伸以回应我们当代世界中有关文化遗产关注与利益不断扩张的范筹。在一个日益受到全球化以及均质力量影响的世界,在一个有时候籍由侵略性民族主义与压制少数民族的文化以获取追求文化认同之世界,由维护实务中考量真实性而得之基本贡献,将会理清并阐明人类之集体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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