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店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日期:2011-02-25 访问量:6127 文章来源:Admin
(一)加强立法建设,保障规划落实。
1、编制《周口店遗址保护规划》2003年底,周口店遗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原中国文物研究所)和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城市研究所编制了《周口店遗址保护规划》,历经两年多的时间,经过专家多次论证,于2005年10月12日得到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周口店遗址保护规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05]1175号)。2006年6月12日在北京市市长办公会上得到通过,2006年10月16日北京市文物局代市政府公布实施(京文物[2006]1362号)。《周口店遗址保护规划》被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和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佳文物保护规划”。
《周口店遗址保护规划》中涵盖了遗址公园建设内容,2006年,遗址管理处根据保护规划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编制了《周口店遗址一期抢救性保护政治方案》,其主要内容实现遗址公园建设。《周口店遗址一期抢救性保护政治方案》于2007年6月7日得到北京市文物局批准(京文物[2007]702号)。为了进一步加强遗址公园建设,目前,遗址管理处已聘请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开始编制周口店遗址公园专项规划,预计将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
2、修订《周口店遗址保护管理办法》。1989年2月1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规章的出台对加强遗址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周口店遗址管理体制的改变以及《保护规划》的公布实施,《办法》已无法适应遗址保护、管理要求。2003年遗址管理处开始了《办法》修订工作,在市法制办和市文物局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2009年3月31日《周口店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第212号令公布,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完善的法律、法规为遗址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环境整治,完善服务设施。
近年来,在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近期有改观,长远有变化”的指导思想,投资近6亿元,采取五项措施,改善遗址内外周边环境,打造世界遗产新形象。一是拓路。投入资金5亿多元拓宽京周公路,治理沿线环境,绿化面积40余万平方米,修建了一条通往北京人家园的绿色通道;二是关停。关闭、关停了遗址周边9家水泥厂11条立窑生产线、非煤矿山40家、煤矿13家等污染和破坏自然环境的工矿企业;三是治河。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治理周口店河,拆除遗址门前废弃建筑,建设文化广场;四是绿化。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整治遗址周边废弃矿山,植树造林1054亩,组织社会各界、大专院校到遗址周边进行植树11万余株;五是改善遗址内部环境。投资上千万元对遗址核心区进行环境治理,硬化、绿化4万多平方米,对遗址内的标识牌、说明牌,参观步道、休闲座椅和垃圾箱桶等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创造舒适、安全、周到的参观环境。
(三)加强遗址保护,开展遗址监测。
1、开展基础调查。一是开展了周口店遗址27个化石地点调查。为科学保护遗址,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合作,对遗址27个化石地点现存状况、坐标位置、海拔高度进行调查,录制详细的调查资料,出版了《周口店遗址27个化石地点系统调查与资料整理报告》;二是开展了地质病害调查工作。在对27个化石地点开展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与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合作,开展地质病害调查,经过实地的勘察、测量、绘图,完成了《周口店遗址群地质病害调查报告》;三是开展了植物资源调查工作。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合作,对周口店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植被资源调查,通过野外采集植物标本,开展区域生态研究等,掌握遗址区域内当代植物和古植物种类,从而进行对比研究,为今后更好的保护遗址自然环境,恢复远古风貌奠定基础。
2、实施遗址化石地点加固保护工程。为了使遗址本体得到有效保护,在地质病害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专家意见,遗址管理处聘请专业资质单位设计加固保护方案,在国家文物局和市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于2004年至2006年,完成了两期加固保护工程,先后对猿人洞、山顶洞等7处化石地点实施了加固保护,有效的保护了各化石地点本体安全,两期保护工程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
3、开展保护性清理发掘。为进一步做好猿人洞西壁剖面的保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2009年,遗址管理处根据遗址第1地点(猿人洞)地质病害情况和专家意见,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联合对遗址第1地点(猿人洞)西剖面开展保护性清理发掘工作,为制定和实施猿人洞保护方案奠定了基础。
4、开展遗址监测。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我国文物保护要求,依据《保护规划》,遗址管理处开展了遗址化石地点温湿度、博物馆馆藏化石标本温湿度、遗址化石地点岩体位移、遗址化石地点风化拍照及环境等监测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遗址监测工作,达到《保护规划》要求,管理处编制了《周口店遗址监测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周口店遗址监控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监测、监控内容包括: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地质灾害、游人活动、建设行为等多个方面。
(四)推进项目建设,落实保护规划。
1、开展迁建周口店遗址博物馆工程。为更好的保护周口遗址,依据《周口店遗址保护规划》及《周口店遗址一期保护性整治方案》内容,迁建周口店遗址博物馆。新周口店遗址博物馆位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7989平方米,其中地上4494平方米,地下3495平方米,建筑限高9米,预计建设投资1386万元,展陈5000万元。
2006年聘请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先后编制了《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博物馆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博物馆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5月19日国家文物局批准同意新馆选址。2009年3月12日取得土地预审意见,2009年5月18日取得立项批复,6月8日取得《规划意见书》,6月1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9年7月24日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9月5日取得市政府征地批复,2010年2月11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2010年5月17日取得可研批复。2010年5月19日,举行了周口店遗址博物馆新馆奠基仪式。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的批复精神,2009年6月,遗址管理处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勘察设计公开招投标工作,经过公开竞标,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标设计,明达化工地质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勘察。下一步将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监理公开招投标等建设开工手续,启动新馆建设。
2、开展周口店遗址重点保护范围界桩及安全防范设施工程。为了落实《保护规划》,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管理处向国家文物局上报“周口店遗址安全防护设施”项目,并列入国家“十一五”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当中。200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国家“十一五”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项目内容是:0.4平方公里重点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腾退、征地拆迁,埋设界桩和数据线缆,架设护网、安装监控系统,建成界桩内2米宽绿化带。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管理处已委托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写了《周口店遗址重点保护范围界桩及安全防范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2009年11月4日取得规划意见,2009年12月28日取得环保意见,2010年3月1日取得国土意见,2010年4月28日取得国家文物局批复。2010年7月上报市发改委申请立项。
(五)加强安全工作,完善安防设施。
安全工作重如泰山,根据《保护规划》,遗址管理处始终坚持五个到位,强化安全工作。即宣传认识到位,对干部职工及周边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值班到位。严格落实主任带班,部室主任领班、重要岗位值班制度。安防设备设施到位,投资400多万元,改善消防基础设施,增建消防泵房,消防专用水池,消防栓由原来2处增加到23处;在猿人洞、鸽子堂、山顶洞、第四地点安装4根避雷针;在博物馆和重点部位安装广角摄像头22个,电子报警器16个,并建立了安全电视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巡视、值班,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按照遗址管理处制定的安全工作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等管理制度和各类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与中层以上干部、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巡视检查到位,坚持昼夜有安保人员对遗址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建立“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的应急机制。
(六)加强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私有施行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遗址管理处开始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全员贯标,制定质量方针、目标、手册、程序文件、建立规章制度、工作记录表格等,在工作中坚持用制度规范职工行为,用程序文件明确岗位职责,用目标考核工作业绩,2006年通过了ISO9001和ISO14001质量、环境双体系认证。
2、建立了文物“四有”档案。2006年按照国家文物局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备案等基础性工作的要求,通过广泛收集、整理,完成了四有档案主卷、副卷、备考卷案卷的装帧立卷工作并被国际文物局评为全国优秀文物档案。
3、建立标本数据库。周口店遗址包含27处化石地点出土的古人类化石、动物化石、石器、文化遗物等10多万件。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管理化石标本,在建立馆内展品总帐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石器分类帐、动物化石分类账等,详细描述了标本化石的长、宽、高、厚度及标本原始号。聘请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专家对展出标本重新鉴定、定级、描述、核实,建立藏品档案和标本数据库,组织人员先后到中国地质博物馆,南京地质博物馆采集标本信息。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化石标本的监测和管理,为化石标本科学管理和藏品社会化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七)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根据《保护规划》要求,遗址管理处坚持四个结合,加强人员培训。即理论与业务相结合、全员与重点相结合、集中与实践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从领导能力、职业道德、职业礼仪、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多语种等加强人员培训。选派干部、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组织的文物保护、博物馆管理等各类培训,选派讲解员到新东方学校学习英语、日语、法语和韩语,选派人员参加科普网络培训,聘请有关院士、专家、教授等到遗址授课。目前管理层均获得了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世界文化遗产地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多语种复合型讲解员队伍格局已经形成,双语讲解员占80%。11名讲解员参加了北京市英语口语初、中级考试,8名职工参加北京市博物馆行业初级职称的评定,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人员已达了40%,遗址管理处连续三年荣获首都窗口行业奥运培训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多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和微笑服务明星。
(八)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文化交流。
开展国际合作。为了推进《保护规划》落实,遗址管理处积极与国际科研机构、与周口店遗址类似的文化遗产地开展交流与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的保护、管理理念,逐步与国际遗产保护接轨。一是与法国电力公司开展合作。从1996年开始与法国电力公司合作开展物探。2003年和2004年,两次采用了电极法、地震波法、地质雷达法,以及“钻探取芯”等方法,对周口店遗址西坡进行物探。二是于印度尼西亚爪哇人遗址进行合作、交流。2008年在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的带领下,与印度尼西亚文化旅游部就周口店遗址与桑吉兰爪哇人遗址的保护、研究、博物馆展陈、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研讨。三是与法国遗产行业协会进行合作。2008年,应法国多尔多涅省和法国遗产行业协会的邀请,周口店遗址博物馆董翠平副馆长到法国拉斯科遗址进行考察,就双方合作、交流进行研讨,2009年与法国遗产行业基金会签订“中法文化交流——周口店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合作谅解备忘录”。四是与西班牙阿塔普尔卡古人类遗址开展合作。2010年在西班牙,与卡斯蒂利亚·莱昂大区文化部、布尔戈斯人类进化博物馆、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西班牙中国友好协会签订了《世界文化遗产—西班牙阿塔普尔卡古人类遗址和中国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博物馆合作意向书》。
周口店遗址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爱国主义和科普教育基地,在今后的工作,将按照《周口店遗址保护规划》和《周口店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目标,不断加强遗址保护,发挥周口店遗址的各项功能,使之起到“保存于世,永续利用”的作用。(责任编辑:曹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