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遗产的保护要有科学、积极的态度

日期:2012-03-12  访问量:6045  文章来源:Admin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陈叶军)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目标,在一些地方被曲解为文化的大跃进或者是文化产业圈钱的行为,尤其是一些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被过度开发。应该如何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专家表示,应该有科学理性的态度,积极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表示,目前社会文明程度与经济发展有些不匹配。当前一些地方一哄而上搞文化“大跃进”的现象值得反思。冯骥才为此建议,各个城市的文化干部选拔要进行文化考核,要让懂文化的领导干部抓文化建设。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于今认为,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

  如何对待文化和文化遗产问题?正如最近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吴良镛教授在2007年就提出一个鲜明的观点:积极保护、整体创造。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认为,不能够把文化遗产只看作是被怜悯保护的对象,而应该把看作是今天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积极力量,这样才能使更多的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指出,当前,我国在文物保护规划、文物影响评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地公园建没、流失文物调查追索等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法空白,从而制约了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开展。有必要通过完善文物利用的法律制度,促进文物的适度、合理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文化需求提供更好的支撑和服务。

  “主管领导干部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不可‘为所欲为’,更不能‘不作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实施步骤。”于今表示,从中央决定把文化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和长远的文物保护工作关系协调来看,建议设置专门的国家文化发展委员会。因为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文化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利益矛盾会越来越多,对政府调控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不然很难聚合中国各地区文化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责任编辑;曹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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