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要力量

日期:2015-07-14  访问量:9262  文章来源:Admin
4月18日是国际古迹遗址日,2015年又恰逢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30周年。这给了我们回顾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总结相关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30年来,遗产保护的理念在中国得到了广泛传播,并逐步深入人心,中国还一度掀起了前所未有的文化遗产保护和申报热潮。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如何?作为一个文化遗产大国,中国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围绕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前副主席、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旃。
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是中国在文化遗产领域对外开放的一件大事,开启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化”进程。1987年,中国成功申报了故宫、长城、泰山等在内的第一批6项世界遗产项目。2014年,随着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的成功,中国境内的世界遗产总数达到了47项。在郭旃看来,世界遗产总数在30年间的跃升,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快速发展的生动写照。他说,“这个公约是1972年就有了,我们到1985年才签署。我们从零做起,现在我国世界遗产的总数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二位,达到47处,仅仅比意大利少3处。这种成就使得世界对中国改革开放及文化遗产保护这种实质性的进步,可以说是刮目相看。”
世界遗产总数的增加,只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参与世界遗产保护,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不断拓展,文化遗产保护的能力逐步达到了国际水平。如今,中国已经步入了与国际文化遗产界平等对话的新时代。郭旃说,“我想恰恰是因为改革开放,在遗产领域,中国和世界能够日益融在一体。在思想理念和共同的语言方面,也包括我们所采取的一些原则和方法,都得到了国际的认可。加上我们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使我们有能力不仅仅在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上与外国沟通,同时在一些重大的遗产保护领域也能够为世界作出贡献。”
郭旃介绍说,今天中国考古工作者的身影已经活跃在肯尼亚、越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等多个国家的文化遗址现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保护的视野已经拓展到全世界范围,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在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项目中,中国发挥了强有力的推手作用。他说,“我们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在漫长的几千公里的丝绸之路申遗中,我们等于打响了头一炮。我们在西安成立了一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发挥丝绸之路信息平台的作用。这个信息平台将来也会给整个丝绸之路沿线,从中国陆上丝绸之路一直到东亚到欧洲,这样一个庞大的丝绸之路体系,将来进一步的申遗活动也好、文化交流活动也好,都会发挥作用。”
郭旃说,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项目,有利于提升丝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遗产保护意识和水平、改善遗产管理状况、加强丝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传统友谊和交往、复兴丝路沿线的经济文化繁荣等,意义十分重大。
郭旃认为,一个国家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挥作用的大小,与她能否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中国从一个国际规则的“小学生”起步逐渐发展到今天,已经参与到遗产保护的国际规则的制定当中,“东亚地区砖木结构保护准则的《北京文件》在国际上是得到好评的,认为说不仅对东亚地区有指导意义,对全世界都有参考价值。这样一个重要的文件,就是在中国同行和国际同行的共同努力下产生的。”
郭旃指出,在看到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所面临的挑战。“重申报,不重管理”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久被诟病的问题。郭旃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世界遗产的内涵、意义和本质,“我想作为我们这样一个很自信的大国,我们有着充足的遗产资源,我们也有着现在可以和各国同行平起平坐的理论体系,和我们不断的探索。我想,我们必须坚持一个理想的世界遗产体系。我们不必太介意,不必去追求那些为了经济的效益、为了一时的效益,过分地把遗产申报的成功看得至高无上,而是更要享受这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贯彻一个理想的遗产保护的体系,来把我们全国的遗产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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