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大运河申遗成功为契机推进“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
日期:2014-06-30 访问量:9247 文章来源:Admin
6月23日上午,山东省文物局在山东博物馆召开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大运河成功申遗和大运河山东段保护申遗工作情况。大运河成功申遗,使山东省继“三孔”、泰山、齐长城之后,有了第四个世界文化遗产。
大运河山东段流经枣庄、济宁、泰安、聊城、德州5市16个县(市、区)。在大运河申报遗产区的名录中,有南运河德州段、会通河临清段(元运河、小运河)、会通河阳谷段、会通河南旺枢纽段、小汶河、会通河微山段、中河台儿庄段等8个河段,占全部27个河段的近三分之一,总长186公里,共15处遗产点,超过全部58处遗产点的四分之一;遗产区面积为16603公顷,缓冲区面积29501公顷。沿线五市均有遗产点列入,申遗遗产点涵盖了各类水工设施遗存,再现了传统运河工程的技术发明创造性和技术体系的典范性,成为大运河整体申遗最有力的支撑点段之一。
大运河山东段点多面长,浩繁艰巨,还面临诸如申遗与文物保护、航运、水利工程与管理、地方发展项目等的关系等问题,加之济宁梁山以北河段历史上就已经断航淤塞,使大运河山东段成为申遗工作中工程量最大、环境治理工作最严峻的河段。为做好大运河山东段保护申遗工作,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与运河沿线五市政府签署了责任书,多次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省政府先后制定发布《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公布实施《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大运河保护专项政府规章。运河沿线五市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部公布了市级保护规划,圆满完成了大运河山东段入选申遗目录的河段、遗产点的文物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受到世界遗产组织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的高度肯定。
申遗成功不是最终目标,而是大运河遗产保护的新起点。大运河今后将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和投资开发重点,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建设,维护大运河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是今后的紧迫任务。山东省文物局将以大运河申遗成功为契机,从三个方面入手,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大运河世界遗产。
一是依法加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6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尤其按照《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遗产范围以及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专家咨询听证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由山东省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整体保护工作,省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市、县(市、区)按照遗产类级及职责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按照规划科学保护大运河山东段遗产。严格按照省政府《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和沿线5市政府制定的市级保护规划,科学保护、依法管理水利水运工程(水工)遗产、历史文化城镇和运河其他相关历史遗存,精心实施大运河遗产展示利用规划。严格遵守“公布实施的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省级保护规划和市级保护规划,未经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修改”的规定,系统开展对运河河道、堤岸、水工设施、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
三是推进建设“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大运河南北纵跨鲁西地区,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鲁西南经济隆起带”战略最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去年以来,山东省文物局启动了“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和后续重大保护工程规划设计工作。“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将以大运河山东段8段河段、15处遗产点为中心,充分研究运河遗产的文化内涵特点,提出激活运河文化遗产潜力的创新思路来编制。一是按照相关法规做好规划编制;二是充分发挥大运河在实施“鲁西经济隆起带”战略中重要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文化资源;三是坚持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尊重历史、保持原貌;四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把8段河段、15处遗产点及沿线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建设规划,优先实施;五是通过遗址公园、博物馆展陈、运河小道、展示平台等多种方式手段,有效地展示大运河遗产的历史、科学、文化价值。
“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将把运河沿线如“珍珠”般的一个个文化遗产点,用大运河这条“金线”贯穿起来,形成纵贯鲁西南的历史文化景观带,真正使大运河山东段遗产成为推动乡村旅游和美丽山东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大运河山东段流经枣庄、济宁、泰安、聊城、德州5市16个县(市、区)。在大运河申报遗产区的名录中,有南运河德州段、会通河临清段(元运河、小运河)、会通河阳谷段、会通河南旺枢纽段、小汶河、会通河微山段、中河台儿庄段等8个河段,占全部27个河段的近三分之一,总长186公里,共15处遗产点,超过全部58处遗产点的四分之一;遗产区面积为16603公顷,缓冲区面积29501公顷。沿线五市均有遗产点列入,申遗遗产点涵盖了各类水工设施遗存,再现了传统运河工程的技术发明创造性和技术体系的典范性,成为大运河整体申遗最有力的支撑点段之一。
大运河山东段点多面长,浩繁艰巨,还面临诸如申遗与文物保护、航运、水利工程与管理、地方发展项目等的关系等问题,加之济宁梁山以北河段历史上就已经断航淤塞,使大运河山东段成为申遗工作中工程量最大、环境治理工作最严峻的河段。为做好大运河山东段保护申遗工作,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与运河沿线五市政府签署了责任书,多次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省政府先后制定发布《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公布实施《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大运河保护专项政府规章。运河沿线五市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部公布了市级保护规划,圆满完成了大运河山东段入选申遗目录的河段、遗产点的文物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受到世界遗产组织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的高度肯定。
申遗成功不是最终目标,而是大运河遗产保护的新起点。大运河今后将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和投资开发重点,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建设,维护大运河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是今后的紧迫任务。山东省文物局将以大运河申遗成功为契机,从三个方面入手,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大运河世界遗产。
一是依法加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6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尤其按照《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遗产范围以及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专家咨询听证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由山东省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的整体保护工作,省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市、县(市、区)按照遗产类级及职责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按照规划科学保护大运河山东段遗产。严格按照省政府《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和沿线5市政府制定的市级保护规划,科学保护、依法管理水利水运工程(水工)遗产、历史文化城镇和运河其他相关历史遗存,精心实施大运河遗产展示利用规划。严格遵守“公布实施的大运河遗产山东段省级保护规划和市级保护规划,未经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修改”的规定,系统开展对运河河道、堤岸、水工设施、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
三是推进建设“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大运河南北纵跨鲁西地区,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鲁西南经济隆起带”战略最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去年以来,山东省文物局启动了“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和后续重大保护工程规划设计工作。“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将以大运河山东段8段河段、15处遗产点为中心,充分研究运河遗产的文化内涵特点,提出激活运河文化遗产潜力的创新思路来编制。一是按照相关法规做好规划编制;二是充分发挥大运河在实施“鲁西经济隆起带”战略中重要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文化资源;三是坚持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尊重历史、保持原貌;四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把8段河段、15处遗产点及沿线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建设规划,优先实施;五是通过遗址公园、博物馆展陈、运河小道、展示平台等多种方式手段,有效地展示大运河遗产的历史、科学、文化价值。
“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规划建设,将把运河沿线如“珍珠”般的一个个文化遗产点,用大运河这条“金线”贯穿起来,形成纵贯鲁西南的历史文化景观带,真正使大运河山东段遗产成为推动乡村旅游和美丽山东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