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出台“731”新保护条例
日期:2011-02-21 访问量:5480 文章来源:Admin
为了提高“七三一”旧址保护管理,达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条件,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条例(草案)》经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哈市人大审议。条例(草案)重新制定了“七三一”名称及保护区域,扩大了保护项目的内容。
据悉,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进行细菌武器研究、实验、生产及指挥细菌战的遗址群,是哈市独具特色的历史遗存,其所承载并留存的日本侵华罪证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按照条例(草案)的规定,名称由“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遗址”更改为“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区域由平房扩至南岗区。同时,原平房区政府管理体制已不适合旧址保护工作,今后旧址的管理体制改为哈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条例》(草案)还将旧址建筑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又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省政府批准公布的范围执行。在旧址保护范围内除进行旧址建筑的维护、修缮、保护和展示工程,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旧址属于国家所有,现已被占用的旧址建筑,应按规定逐步收回。而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文物的,应上交旧址保护管理机构,不得擅自处理或者据为己有。
其中,涂污、刻划或损坏旧址建筑或陈列文物的,最高处以2000元至5000元以下罚款;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旧址建筑的,最高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对旧址的历史环境风貌造成破坏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在旧址保护区内禁止拍摄区域或者对禁止拍摄的文物进行拍摄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责任编辑:曹凤娇)
据悉,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进行细菌武器研究、实验、生产及指挥细菌战的遗址群,是哈市独具特色的历史遗存,其所承载并留存的日本侵华罪证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按照条例(草案)的规定,名称由“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遗址”更改为“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区域由平房扩至南岗区。同时,原平房区政府管理体制已不适合旧址保护工作,今后旧址的管理体制改为哈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条例》(草案)还将旧址建筑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又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省政府批准公布的范围执行。在旧址保护范围内除进行旧址建筑的维护、修缮、保护和展示工程,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旧址属于国家所有,现已被占用的旧址建筑,应按规定逐步收回。而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文物的,应上交旧址保护管理机构,不得擅自处理或者据为己有。
其中,涂污、刻划或损坏旧址建筑或陈列文物的,最高处以2000元至5000元以下罚款;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旧址建筑的,最高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对旧址的历史环境风貌造成破坏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在旧址保护区内禁止拍摄区域或者对禁止拍摄的文物进行拍摄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责任编辑:曹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