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
日期:2015-08-04 访问量:9516 文章来源:Admin
自3月20日起,《博物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博物馆管理由政策调控向法制化迈进的新阶段。《博物馆条例》不但规定博物馆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明确博物馆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并进一步对博物馆设立、变更和终止,博物馆管理,社会服务,法律责任等相关技术性内容予以限定。更为重要的是,《博物馆条例》首次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统一定义为“非国有博物馆”,并从法律规章层面为非国有博物馆的地位、属性和待遇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推动非国有博物馆运营进入法制化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借助于非国有博物馆的实践,推动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建设更加多元化,也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性保障。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在整合辖区内16家非国有博物馆,包括云志艺术馆、观美艺术馆、德龙古陶瓷馆等,依托齐文化博物馆、足球博物馆、临淄青少年科技馆、东孙战国墓四家国有博物馆,建立起我国第一家大型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形成一城二十馆的格局,统称齐都文化城。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建成面积10万平方米,现有16家民间博物馆入驻。临淄非国有博物馆群落的设计理念,在于通过建立一处集参观旅游、休闲娱乐、历史文化研发、文创产品开发等诸多功能一体的齐文化集中展示地。临淄非国有博物馆群落,通过展览、展示私人收藏家收集的文物,更加全面、生动、细致地展示齐文化发展历史的重要载体和场所。
互动平台建设
公众参与的平台建设,一直是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由于缺乏一个有效、长期、稳定的互动平台,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与形式难以深化和创新。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的推出,尝试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搭建一座互通的平台。
首先,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的平台,可以确保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和渠道,让民间有志于保护文化遗产的私人组织和个人建立起非国有博物馆,通过非国有博物馆的形式,规范民间资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以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为例,目前民间私人组织和个人的相关投入,已高达8亿元人民币,极大地推动了当地对齐文化等相关文化遗产的保护。
其次,可以为民众更加生动直观地了解自身的文化遗产提供平台。由于国有博物馆自身的功能限制,博物馆陈列的方式、内容和藏品大多反映当地主流的历史发展脉络和主要的文化遗产。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包含着16座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博物馆,为民众了解当地的文化遗产和历史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视角。
制度保障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平台建设,不能缺少相关制度保障。《博物馆条例》的出台,将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的做法,为民众通过非国有博物馆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如民众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可移动文物展示、通过设立基金扶持文化遗产保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建设过程,尝试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设立,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为推动齐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而推出的重要举措。最为重要的是临淄区政府为非国有博物馆群落专门制定了相关文物工作条例,从制度层面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的权责关系。另外,临淄区政府为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中包括的16家非国有博物馆提供了相关税收减免,2011年临淄区《关于扶持民办博物馆入住齐文化博物院的意见》公布实施,扶持政策包括土地使用权一次签约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出让成本民办博物馆业主原侧上每亩不超过20万元,其余部分作为扶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建设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建成后的民办博物馆可出租部分场地从事文化经营等优惠政策。另外,临淄区文物管理局和齐文化博物馆也为非国有博物馆展出藏品的保护、修复、使用等工作提供了帮扶和技术支出,从制度层面为民间收藏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与修复提供了可行性。
监管机制
如何监管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是目前学术界和相关文物部门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临淄区在监管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也进行了有益尝试,特别体现在集中化监管、规范场馆建设、参与设计展示主题、对藏品定期检查等监管机制。
目前,由于非国有博物馆分布分散、涉及主题多元化等不利条件,临淄区借助于非国有博物馆群落的概念,将多家非国有博物馆集中在一起,免去了监管不力的局面,同时为非国有博物馆获得稳定的观众提供了便利。其次,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可以保证博物馆配套设施建设,对于博物馆所需的包括消防、治安、安全等问题实行集中化监管,将威胁安全的因素减小到最低。另外,临淄区文物管理局主导非国有博物馆设计展示主题,定期对藏品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推动非国有博物馆作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建设的规范化。从专业角度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献计献策,提高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在整合辖区内16家非国有博物馆,包括云志艺术馆、观美艺术馆、德龙古陶瓷馆等,依托齐文化博物馆、足球博物馆、临淄青少年科技馆、东孙战国墓四家国有博物馆,建立起我国第一家大型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形成一城二十馆的格局,统称齐都文化城。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建成面积10万平方米,现有16家民间博物馆入驻。临淄非国有博物馆群落的设计理念,在于通过建立一处集参观旅游、休闲娱乐、历史文化研发、文创产品开发等诸多功能一体的齐文化集中展示地。临淄非国有博物馆群落,通过展览、展示私人收藏家收集的文物,更加全面、生动、细致地展示齐文化发展历史的重要载体和场所。
互动平台建设
公众参与的平台建设,一直是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由于缺乏一个有效、长期、稳定的互动平台,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与形式难以深化和创新。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的推出,尝试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搭建一座互通的平台。
首先,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的平台,可以确保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和渠道,让民间有志于保护文化遗产的私人组织和个人建立起非国有博物馆,通过非国有博物馆的形式,规范民间资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以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为例,目前民间私人组织和个人的相关投入,已高达8亿元人民币,极大地推动了当地对齐文化等相关文化遗产的保护。
其次,可以为民众更加生动直观地了解自身的文化遗产提供平台。由于国有博物馆自身的功能限制,博物馆陈列的方式、内容和藏品大多反映当地主流的历史发展脉络和主要的文化遗产。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包含着16座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博物馆,为民众了解当地的文化遗产和历史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视角。
制度保障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平台建设,不能缺少相关制度保障。《博物馆条例》的出台,将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的做法,为民众通过非国有博物馆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如民众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可移动文物展示、通过设立基金扶持文化遗产保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建设过程,尝试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临淄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设立,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为推动齐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而推出的重要举措。最为重要的是临淄区政府为非国有博物馆群落专门制定了相关文物工作条例,从制度层面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的权责关系。另外,临淄区政府为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中包括的16家非国有博物馆提供了相关税收减免,2011年临淄区《关于扶持民办博物馆入住齐文化博物院的意见》公布实施,扶持政策包括土地使用权一次签约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出让成本民办博物馆业主原侧上每亩不超过20万元,其余部分作为扶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建设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建成后的民办博物馆可出租部分场地从事文化经营等优惠政策。另外,临淄区文物管理局和齐文化博物馆也为非国有博物馆展出藏品的保护、修复、使用等工作提供了帮扶和技术支出,从制度层面为民间收藏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与修复提供了可行性。
监管机制
如何监管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是目前学术界和相关文物部门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临淄区在监管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也进行了有益尝试,特别体现在集中化监管、规范场馆建设、参与设计展示主题、对藏品定期检查等监管机制。
目前,由于非国有博物馆分布分散、涉及主题多元化等不利条件,临淄区借助于非国有博物馆群落的概念,将多家非国有博物馆集中在一起,免去了监管不力的局面,同时为非国有博物馆获得稳定的观众提供了便利。其次,齐文化非国有博物馆群落可以保证博物馆配套设施建设,对于博物馆所需的包括消防、治安、安全等问题实行集中化监管,将威胁安全的因素减小到最低。另外,临淄区文物管理局主导非国有博物馆设计展示主题,定期对藏品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推动非国有博物馆作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建设的规范化。从专业角度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献计献策,提高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