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应远离商业开发

日期:2012-07-23  访问量:8616  文章来源:Admin
《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最近又有澄江化石地、元上都遗址两个申报项目,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中国已有43项世界遗产,位列全球第三,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
  据介绍,位于云南的澄江化石地,是我国首个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古生物化石自然遗产项目。为保护好这片“古生物圣地”,当地政府关停了周边所有的磷矿,退耕还林130亩,修筑拦沙坝8座。而位于内蒙古的元上都遗址管理单位,则在遗址核心区建设了26公里高密度保护围栏等。这些保护举措,令人欣慰。
  自然与历史遗产项目,应该主要是探究自然奥秘、人类智慧、文明轨迹的科研与教学基地。然而有些地方,却往往更重其旅游开发等经济价值。有的申报世界遗产项目成功后,更是利用这个“名头”来大搞开发、大力创收,乃至在商业利益裹挟下,部分遗产地的原生态和完整性遭到破坏,留下了永远的遗憾。
  鉴于此,我觉得,我们在遗产利用与保护问题上,不能将文化遗产等同于一般的旅游资源不宜在保护区内大搞商业开发、旅游开发,尤其要纠正掠夺式的破坏性经营等活动。
  显然,上述澄江化石地等处的保护举措是值得倡导的。希望这样的保护工作能够长期坚持,也希望各个地方对世界遗产乃至其他遗产项目,都能在合理利用的同时,多些保护意识和举措。(责任编辑:王沁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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