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做好古城保护“三篇文章”

日期:2015-05-22  访问量:9237  文章来源:Admin

在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推进大会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石泰峰强调,古城保护要强化规划引领和立法保护,做好产业转型、整体保护、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三篇文章”,理顺管理体制,凝聚强大合力,在新起点上推动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让古城的历史文脉在发展中永葆生机和活力。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主持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就起草《关于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意见》情况作了说明。据介绍,制定该《意见》,重点是解决五大问题:一是明确重点保护区域,《意见》把古城14.2平方公里确定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域加以重点保护,解决了保护重点不突出问题;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意见》调整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了市级层面高位协调的作用;三是理顺管理体制,《意见》明确设立古城保护专门机构,增强了统筹协调功能;四是探索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明确分层推进古城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要求,突出了依法保护和管理的理念;五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意见》明确设立古城保护资金和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解决了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姑苏区、市编委办、市容市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石泰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自设立以来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当前,在古城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古城保护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备、管理体制机制没有完全理顺、保护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保护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古城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当好古城的守护者、建设者、传承人,努力把保护古城同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起来,同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同改善人民生活结合起来,使保护古城的过程真正成为促进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的过程。

就进一步做好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石泰峰强调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规划引领和立法保护,提升古城保护的科学性、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古城保护规划体系,加快编制和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要坚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搞无原则变通,使保护规划能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古城保护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出台《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古城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古城保护尽早真正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二要突出重点和关键,着力做好古城保护“三篇文章”。古城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保护”这个核心转,努力使整个古城的风貌、韵味、尺度、肌理,都能被原汁原味地传承下来,历久而弥新,充分展现千年古城的历史和时代魅力。一是做好产业转型文章。古城的产业转型要依据古城的个性特点来安排,朝着有利于保护的方向展开。对已经在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要进行再梳理,不利于古城保护的,要坚决淘汰转移;对新引进的产业,要严把准入门槛,绝对不能把古城仅仅当作促进经济增长的平台和筹码;对于适合古城的产业,比如旅游业、文化创意业等,也要创新业态模式、提升层次水平,促进文化旅游与古城保护良性互动,防止“旅游过热”“文化过度开发”给古城历史文化资源带来破坏。二是做好整体保护文章。古城保护是一个全面、整体、综合的概念,古城保护不能割裂“古与今”的历史联系,不能割裂古城与周边环境“内与外”的空间联系。要坚决反对大拆大建、成片开发,防止拆真建假、搞建设性破坏,既要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园林”、“古宅”,也要保存好面广量大的一般街区和普通传统民居,把工作重心放在整体风貌的保护和恢复上,不能让“园林”、“古宅”成为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要以古城为中心、以保护整体风貌为出发点,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古城周边的城市建设,下力气整治一批与古城风貌不协调的周边建筑,实现古城内外建筑的地域特色和空间形态的和谐,不能让古城成为现代玻璃墙和水泥森林包围下的小小“盆景”。三是做好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文章。要在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古城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工作、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城市管理工作、古城内外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群租”、交通出行等突出问题的治理,从根本上扭转古城脏乱差的旧形象、改变古城公共服务相对落后的旧格局,以良好的古城环境留住人,以优质服务吸引人,促进古城人口结构不断改善和人口素质持续提升,保证古城的活力和文化的真正传承,使苏州古城始终是“活着的古城”。

三要加强古城保护的组织领导,理顺古城保护管理体制。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领导小组作为决策协调机构,要定期研究讨论保护工作,协调解决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政府层面要建立和完善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协调、指导保护工作。姑苏区要切实承担起保护古城的主体责任,强化规范管理。其他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和姑苏区的协同配合,强化联动保护。同时以改革精神积极探索综合管理的新路子,逐步实现古城管理由分散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对保护规划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问责到位。

四要加快《意见》实施,凝聚古城保护的强大合力。姑苏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精神,不等不望不懈怠,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发挥好古城保护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古城保护的项目建设中来,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古城保护的具体实践中来,让更多人分享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蕴含的丰富价值,增强人民群众对苏州古城保护的主人翁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古城保护的良好氛围。
石泰峰强调,苏州古城代表的是一种文化、一种传承和一种精神,是苏州历史文化的魂和根。守护好古城,我们才能把苏州历史文化的根留住;守护好历史文化,我们才能行稳致远,更好地走向未来。在苏州的每一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有责任去尊敬古城、保护古城、珍惜古城,让古城的历史文脉在发展中永葆生机和活力。

市领导杜国玲、高雪坤、周伟强、王鸿声、徐明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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