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渔民签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责任书
日期:2011-02-20 访问量:5601 文章来源:Admin
今天,琼海市潭门公安边防派出所与当地渔民签订了2011年度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责任书,要求自觉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杜绝侵犯南海水下文物的不法行为。
为加强对南海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今天在琼海市潭门镇举行。
会上,省文物局负责人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阐述了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潭门公安边防派出所与当地渔民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告知在我国境内地下、水下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海上作业人员需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杜绝侵犯南海水下文物的不法行为。(责任编辑:曹凤娇)
为加强对南海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今天在琼海市潭门镇举行。
会上,省文物局负责人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阐述了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潭门公安边防派出所与当地渔民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告知在我国境内地下、水下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海上作业人员需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杜绝侵犯南海水下文物的不法行为。(责任编辑:曹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