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山登山管理条例出炉 违规登山最高罚款5000

日期:2012-02-27  访问量:6636  文章来源:Admin
针对二月上旬发生的女驴友违规登泰山遇险一事,也为了规范泰山旅游秩序,保障泰山资源安全,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非游览线路进山管理的通告》,对未经批准从非游览线路进山的人员,最高可处以5000元的罚款。


  根据通告,泰山景区开放的游览线路包括泰山中路盘道、秦御道盘道、天外村游览公路、桃花峪游览公路4条购票进山游览线路及玉泉寺、普照寺等周边景点游览线路。其他进山线路及周边相关区域为非游览线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非游览线路进山游览。


  对未经批准从非游览线路进山的人员,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高火险区活动的人员,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个人2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携带火种、野外用火或造成森林火灾的人员,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曹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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