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古典园林监测规则》颁布

日期:2011-04-28  访问量:5767  文章来源:Admin
园林里的厅堂轩馆、亭台楼阁,假山石峰,乃至花台铺地,一草一木,都将纳入日常监测之中,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已于本月下旬正式颁发《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管理工作规则》,该《规则》将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世界遗产监测制定的工作规章。

  早在上世纪末,为确保世界遗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永续传承,国际组织采取了世界遗产监测这一预防性保护措施。 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各遗产地提出了开展遗产监测的要求。 2005年,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启动遗产监测工作,于当年成立“苏州市世界文化遗产古典园林保护监管中心”,研究制定了总体监测方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自主开发了监测预警系统软件,承担了国家监测研究课题,完成了国家文物局下达的六年一次的遗产监测报告试点任务。同时,结合监测工作实际制定遗产监测规则。

  经过5年的实践和多次修订之后,《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管理工作规则》于4月21日颁布。该《规则》明确,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的监测工作对象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拙政园、留园、网师园、环秀山庄、沧浪亭、狮子林、艺圃、耦园、退思园九座苏州古典园林,主要对建筑物、构筑物、陈设、植物、环境、控制地带、客流量、安全管理和基础设施9个类别进行监测。《规则》规定,遗产监测分为日常监测和反应性监测。前者是针对单个监测对象的周期性监测,后者则是对遗产保护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危险因素进行的专门监测。其中,建筑物、构筑物要求每2年1次实测,每6个月1次目测;植物每1个月要进行1次实测。环境监测更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即空气质量、气象情况每日1次实测,水体和土壤的监测频率分别为每月1次和每年1次。对于每个世界遗产的周边环境,即500米-2000米不等的控制保护地带,要求每半年监测一次。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遗产监管处处长周苏宁说,按照该《规则》,世界遗产园林管理单位每年都要提交一份《监测报告》,为园林建立起完备的数据库。这将有助于世界遗产监测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保护管理,促进世界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国遗产监测工作中将起到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曹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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