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将施行文物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日期:2011-04-20 访问量:5994 文章来源:Admin
国家文物局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开了该局《2011年重点工作》,其中加强文物立法工作,推进文物安全机制建设和执法督察占有重要位置。
《2011年重点工作》部署,继续推动《博物馆条例》、《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办法》、《馆藏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启动“全国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研究和试点工作。施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公示公告制度。修订完善文物安全领域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组织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培训。开展沿海水下文化遗产安全防范监控试点。
继续加大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督办督察力度。推行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建立执法巡查档案,努力实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责任编辑:曹凤娇)
《2011年重点工作》部署,继续推动《博物馆条例》、《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办法》、《馆藏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启动“全国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研究和试点工作。施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公示公告制度。修订完善文物安全领域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组织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培训。开展沿海水下文化遗产安全防范监控试点。
继续加大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督办督察力度。推行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建立执法巡查档案,努力实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责任编辑:曹凤娇)